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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河北-承德 05-24 09:15  悬赏 0  发布者:xingmu……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孩子的母亲,孩子现在一周零3个月,丈夫有外遇了,想离婚,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是我没有工作,想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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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4 09:20
正常情况下 2周岁内的小孩随母亲抚养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4 16:16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5-24 09:20
 1、如果你要孩子的抚养权,建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济问题必须解决。可让家人帮忙带孩子,自己出去工作。
2、可收集男方有第三者的证据,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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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回复时间: 2013-05-24 11:10
法律规定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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