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该问题已关闭

发帖辱骂原告

天津-河东区 05-26 01:47  悬赏 0  发布者:dsclh2…… 给我留言  回答:(8)
原告起诉被告侵犯名誉权,因为被告在网上发帖辱骂原告,被告要求原告提供:1、公安、法院或检察院提供发帖人的姓名;2、公安、法院或检察院认可的帖子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请问如果原告不能同时提供1和2,被告侵犯原告名誉权是否成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238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6 01:57
不容易成立。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51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6 18:0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回复时间: 2013-05-27 16:03
很难构成
回复时间: 2013-05-26 09:53
你好,估计不会成立的。
回复时间: 2013-05-26 11:23
建议您在非休息时间电话咨询律师,感觉问题表述不是特别清楚,不利于律师进一步提供专业意见,如果电话咨询满意,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5-26 17:25
需要看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证据确实,可以成立。
回复时间: 2013-05-26 20:25
原告应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但原告提供什么证据完全原决定,而不是由被告来决定。至于原告提供的证据如果缺乏真实性或关联性,被告可在质证阶段提出相关意见。最终法院根据原告的举证及被告质证情况判定,如果原告举证不利原告承担败诉后果。被告质证就可以,试图告诉对方必须提供什么证据毫无疑义
回复时间: 2013-05-27 12:49
需要看原告提供的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广西贵港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广西桂林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3266
湖南 长沙
人气:556118
广东 东莞
人气:1786
河北 保定
人气:288529
湖北 襄阳
人气:447990
广西 柳州
人气:7310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