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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本人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有一条约定是:员工离

北京-朝阳区 08-29 06: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829nA 回答:(12)
入职时本人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有一条约定是: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烟台,青岛,威海地区为竞争公司提供服务,一周前,我因个人原因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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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8-29 08:58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回复时间: 2025-08-29 09:43
如果你入职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中包含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烟台、青岛、威海地区为竞争公司提供服务的条款,那么在你辞职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遵守该条款:
协议有效性判断:
主体适格: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你的岗位属于此类人员,那么竞业限制条款可能是有效的;如果不属于,那么该条款可能无效。
内容合理:竞业限制的期限、地域、范围等内容应合理。你协议中约定的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烟台、青岛、威海地区为竞争公司提供服务,期限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但还需看该地域范围和竞争公司的界定是否合理,是否与你知悉、接触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相适应。
经济补偿情况:
如果协议中约定了经济补偿,且公司按照约定在你离职后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那么你需要遵守竞业限制条款。
如果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在你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有权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未实际支付经济补偿,而你又未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公司有权要求你停止从事竞业限制行为,必要时还可能要求你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后续打算:
如果你打算在离职后到烟台、青岛、威海地区的某家公司工作,建议你先确认该公司是否与原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如果你认为竞业限制条款不合理,或者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与公司协商,尝试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你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5-08-29 09:50
可以直接按照协议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5-08-29 10:25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25-08-29 10:33
可以依法维权,依据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25-08-29 10:47
根据保密协议约定,离职后一年内您确实不得在烟青威地区为竞争公司工作。但需注意:1)协议约定的地域范围是否合理;2)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3)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未支付补偿,您可主张条款无效。建议先与公司协商解除竞业限制或要求支付补偿金。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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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8-29 12:23
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回复时间: 2025-08-29 14:18
你好!理解你辞职后对《保密协议》中竞业限制条款的担忧。这份协议中关于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烟、青、威地区为竞争公司服务的约定,​其有效性是有特定条件的,并非绝对成立。下面我为你分析一下关键点和后续建议。
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
核心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但同时要防止此项制度被滥用,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法律对其适用有明确限制:
​适用人群有限制​:竞业限制仅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意味着,如果你的岗位并非上述类型,也未实际接触或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技术秘密、核心客户资料、重要经营信息等),即使签了协议,该条款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不生效​。
​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必须在离职后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支付这笔补偿金,你可以:
在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满30日后,​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或者,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尚未支付的经济补偿,并继续履行协议。
​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你协议中约定的1年,在期限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范围应合理​: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等,应与劳动者实际接触的商业秘密的影响范围相适应。若明显超出合理限度(例如,普通员工却约定过大的地域范围),​超过部分可能无效​
回复时间: 2025-08-29 15:05
你好,该约定可能涉及竞业限制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你的职位不属于此类人员,那么该竞业限制条款可能无效。并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协议有效,你在离职后一年内需要遵守该竞业限制约定,不得在烟台、青岛、威海地区为竞争公司提供服务。否则,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公司损失等。
回复时间: 2025-08-29 23:44
根据协议约定,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烟青威地区为竞争公司工作。该竞业限制条款如公司已支付补偿金则有效。建议:1.核实公司是否支付补偿金;2.如未支付可主张条款无效;3.如已支付但限制范围过宽,可协商调整或起诉确认无效。目前建议暂勿入职竞争公司,避免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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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8-31 10:16
需要处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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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55555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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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8-31 21:31
协议这条属竞业限制条款。公司应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若未支付,你先书面催告,合理期限仍未付,可不再遵守该约定;若支付了补偿,你就得遵守,否则要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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