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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聘的是制冷操作工,在干本职工作时公司又强加其他工作,还要罚款

甘肃-天水 09-10 23: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509102xr 回答:(7)
我应聘的是制冷操作工,在干本职工作时公司又强加其他工作,还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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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9-11 07:25
你好!对于您在工作中被公司强加额外工作并面临罚款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困扰与不满。从法律角度看,公司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和违法克扣工资,您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合同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适用解释​:该条款确立了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原则——协商一致。您的工作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任何变更都需要您与公司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单方面强加其他工作,实质上是单方变更合同,若您不同意,其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公司对您进行罚款,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且该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您公示。否则,其罚款行为可能属于违法克扣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如果公司无合法依据对您罚款,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有权要求其支付并可能主张加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25-09-11 08:34
要罚款
回复时间: 2025-09-11 09:50
公司无权随意强加与劳动合同不符的工作内容,也无权随意罚款。您可以书面提出异议,要求公司明确工作职责。若公司仍强行安排或罚款,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11 19:46
公司强加工作并罚款不合理。首先可与公司协商,明确按合同只做本职工作,要求取消不合理罚款。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460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11 20:21
需要协商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5-09-11 23:55
可以依法维权, 要求赔偿
  • [北京-石景山区]
  • 周皓律师 VIP
  • 电话:17326944856
  • 3558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20 16:39
您好!建议您先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建议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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