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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手租的街道社区门面,然后那个门面入户线只有2.5平方,前两年经常跳闸造成了很多损失

重庆 09-27 12: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新手租的街道社区门面,然后那个门面入户线只有2.5平方,前两年经常跳闸造成了很多损失,找物业他们说门面是用于办公用送给街道社区的,街道说我用电量太大了,这个到底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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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9-27 12:46
你好!面对因门面供电线路问题导致的频繁跳闸及损失,您的困惑与焦虑我们非常理解。在租赁关系中,供电设施的维护责任归属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通常,这类问题的核心在于确定供电设施的产权人以及其是否履行了保障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交付使用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适用解释​:该条文规定了出租人的基本义务。您租赁的门面用于经营,其供电设施必须能够满足正常的经营用电需求。如果因入户线规格过低(2.5平方)导致频繁跳闸,无法正常用电,则表明出租人(街道社区)未能提供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构成了违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维修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适用解释​:供电线路属于租赁物的组成部分,其维修、更换义务原则上由出租人(街道社区)承担。除非租赁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将该义务转移给您,否则街道社区作为出租人,有责任对不满足使用需求的线路进行改造。
3.《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产权分界点】​​
“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1. 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2. 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3. 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4.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适用解释​:该规则明确了供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标准。您门面的“入户线”属于用户产权范围内的设施,其维护、更新责任应归属于该线路的产权人,即街道社区。
回复时间: 2025-09-27 14:40
建议先请电业部门相关技术人员确定一下原因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40104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27 16:50
看具体过错
回复时间: 2025-09-27 17:49
可以依法维权, 协商解决 自己解决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25-09-28 16:13
可以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3520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0-07 11:14
这得看合同约定,若未明确入户线适用情况,房东有提供适租房屋义务,其可能担责;物业若有管理维护不当也有责任。可先和房东、街道协商,不成则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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