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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解决问题

用了别人名字登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才知道),在当时都是集资建房,我的分不

浙江-湖州 11-27 10: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51127od 回答:(10) 剩余时间: 6天18小时
用了别人名字登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才知道),在当时都是集资建房,我的分不够,用了别人的名字,但对方一分钱也没出,他也出了证明,我已经住了十多年了,现在要办产权证,说是要过户,只能先办他名下,也他没出钱,目前跟实际使用也没关系,他不认为是过户,他也不配合,这样的房只使用了名额,在当时的环境下2009年,大都这样,这算过户吗,怎么能直接办到我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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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11-27 10:53
建议继续协商处理,必要时可以考虑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25-11-27 11:00
提供其出具的证明,审查后确定意见
回复时间: 2025-11-27 13:30
理解您目前的处境,确实非常棘手。您遇到的情况在法律上通常被称为“借名买房”或“代持房产”。简单来说,虽然房子是您全额出资购买并实际居住的,但从法律形式上看,最初的购房资格和名义都属于别人,这导致房产需要先登记在对方名下,然后再过户给您。
下面我将为您梳理其中的关键点、法律依据以及您可以考虑的应对方案。
理解核心障碍:为何不能直接办到您名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的根本依据。这意味着,在法律上,房产的合法权利人是登记在簿的那个人
。在您的案例中,由于最初使用了他人的名额进行集资建房,开发单位或房改部门依据其内部记录,只能将最初的产权人认定为那位名义上的出名人。因此,流程上必须先以其名义完成初始登记,才能进行后续的转移
回复时间: 2025-11-27 15:34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教你怎么做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135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1-28 09:34
一般不能的
回复时间: 2025-11-28 09:54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并且对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250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2-03 22:51
理解您的情况。首先,只有名义人未出资、但实际占有的情形,若要办理产权证,通常需要与出资人之间就权利归属、转让或抵押等达成书面协议并完成登记变更;单纯以“使用权名额”去过户到您名下,需确认出资对价、合同、证明材料等是否合法有效。建议:1)尽快核实当年集资合同及出资明细、房屋登记档案;2)委托律师与对方沟通,签署明确的产权归属及过户条件的协议;3)如对方拒绝,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实际占有的合法权利并请求法院判定归属,同时申请执行;4)必要时申请公证、调解或司法确认,避免日后纠纷。最后,具体操作需结合当地房产局规定和证据材料。
回复时间: 2025-12-04 20:46
建议带上证据材料,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25-11-27 10:49
这种情况本质上属于过户。因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从产权登记角度,要将产权办到你名下,需经转移登记即过户程序。鉴于对方不配合,可先尝试协商,说明实际情况及你出资建房等事实;协商不成,可持对方证明、集资建房相关材料、出资凭证等,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屋实际归你所有,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后可凭生效文书办理产权登记。
回复时间: 2025-11-27 10:49
你的分不够,具体怎么讲?你们是同一个单位的集资建房?我们专业领域穿透房地产开发行业,集资建房是其中之一,可主页或者公众号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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