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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赔偿方法?

广东-广州 05-27 23:47  悬赏 0  发布者:760760……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2006年进厂,连续签了三次合同,直到2013年5月合同到时期,公司不续签,赔偿从08年1月1日算起,08年之前的工龄不计,这样的算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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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7 23:51
如果公司到期不续约,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从08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5-27 23:51
不合法的 应该从入职之时开始算
回复时间: 2013-05-27 23:57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5-28 08:31
如果是合同工到期,公司不续签,经济补偿金应当从08年
回复时间: 2013-05-28 11:01
补偿金从人职2006年算,如有双倍赔偿从2008年算
回复时间: 2013-05-28 16:45
非常合理,因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08年前到期解除一分的赔偿都没有
回复时间: 2013-05-28 20:35
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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