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邓桂霞  李晓航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山东 05-28 10:59  悬赏 0  发布者:baba12…… 给我留言  回答:(1)
原因:砍伐四棵杨树  价值两千元左右
人物:原告 杨树的主人   被告甲 卖杨树者  被告乙 买杨树     
     (伐树)者
问题:被告甲找到被告乙说要卖树 商量好价格后 被告乙就支付了被告甲一千多元钱  把杨树砍伐了  过了几天原告来找 说砍伐的杨树是他家里的  不是被告甲的  后来派出所的也来调查了 说要原告和被告甲协商解决  可能是他们没有协商好  原告就告上了法庭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乙要负什么责任  当时付款给被告甲的时候有证人 是不是开庭的时候证实被告乙是付款过的就可以呢   还有什么要注意或是有什么连带责任吗?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8 14:36
如果乙是按照市场价值支付款项的话,乙属于善意第三人,不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聊城
人气:20035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2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6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48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1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