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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纠纷

 05-28 12:28  悬赏 0  发布者:王云洋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5)
有一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公公和丈夫的名字,在三年前丈夫把他的份额买给了他的父亲,现在他们把房子买掉。如果我和丈夫要办理离婚,我还能争取这套房屋的四分之一的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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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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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5月28日 12时36分
三年前卖掉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现在卖的不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你,让我懂得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8 12:33
如是婚后购买的房屋,可以要求分割。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5-28 12:41
三年前的房款是否已经到你们手了
追问:

这是婚内房屋,房款在我丈夫手里,究竟买了多少不知道。

回复时间: 2013-05-28 12:57
看此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追问:

是婚内的房产

回答:

如果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三年前你丈夫转让的时候,收到的钱款,你可以要求分割!

追问:

其实他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当时我没有把 自己的名字写上去,想有他的名字就可以了,唉!悲哀!他父亲也没有付他的钱,但我有他们的交易凭证复印件,是不是按三年前的交易金额分割,现在卖掉的就不能分割了是吗?

回复时间: 2013-05-28 13:20
这套房子是婚后房,还是婚前房,要是婚前房,你不享有
追问:

婚内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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