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已解决问题

未婚有子、小孩以上户口,确不能享受村民正常福利事宜

 05-28 20:34  悬赏 20  发布者:新焦点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达州 回答:(3)
本人生于78年10月15日,至今未婚,与前任女友生有男孩一名,现以满10岁。小孩2岁前已经在家乡上了户口,现在家乡处于开发区,很多田地已被企业政府占用,村里村民能享受应有的补贴,但我的小孩没有。我想问的是,依照法律我的小孩是否可以,享受正常村民应有的福利待遇?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28日 20时44分
属于集体村民,应该享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但是确没有享有应有村民该有的权利,如果我起诉当地政府,能赢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9 09:10
你好!上户在当地的应当与同村民享有一样的待遇。
回复时间: 2013-05-29 10:08
您好!
应当享受村民待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南宁
安徽合肥
河南周口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河北石家庄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4475
山东 菏泽
人气:209345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194
广西 南宁
人气:570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