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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5岁,没有照顾病重的父亲,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吉林 05-29 21:21  悬赏 25  发布者:135672…… 给我留言  回答:(5)
继母与父亲结婚12年。二人给我在3年前给我买了婚房。购房合同是父亲的名字,我逼迫她们给我办理了自己名下的产权证。我妻子与老人有矛盾。3年没有让我和家人走动。今年我父亲得癌症。我没有尽孝照顾,一直由继母照顾父亲3年,直到病危去世。我35岁,没有照顾父亲,还有权力分割遗产吗?我现在住的婚房是否要作为遗产分割。(我担心继母诉讼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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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9 21:25
首先你没有尽孝的确不应该  从法律上讲 你的婚房是登记在你名下 是属于你的财产 你继母无权分割。你父亲的其它财产 你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8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9 21:34
有继承权,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回复时间: 2013-05-30 07:11
婚房是你的个人财产,但你父亲的遗产在你不尽孝的情况下不分或少分。
回复时间: 2013-05-29 21:25
你未尽赡养义务,少分或不分遗产。但婚房一般不能作为遗产,因为已经是你的名字了
回复时间: 2013-05-29 21:26
答:可以分割遗产,房子登记在你名下,不是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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