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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的一笔债务如何追讨?

山东-淄博 05-30 10:45  悬赏 0  发布者:zxl896…… 给我留言  回答:(6)
09年11月某人向我借了一笔钱,并打下借条,借条写明当年12月前就还给我,另有5000元利息,到现在一分钱也没还,打电话也不接,由于以前是朋友,期间抹不下面子没起诉,听别人说这种欠债超过2年就不算数了我想问问有这回事吗?我现在要起诉他需要哪些准备走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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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30 10:51
你好,估计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需要你举证证明这期间给他要过。或者让他重新打个借条,重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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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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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30 10:55
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2、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回复时间: 2013-05-30 10:50
如果你一直在主张就没过诉讼期限,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5-30 10:52
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了
回复时间: 2013-05-30 11:53
你的诉讼时效应当从2010年1月1日期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止。也就是说除非有时效中止或者中断事由,否则你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回复时间: 2013-05-30 13:48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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