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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意外事件

四川-绵阳 05-30 19:37  悬赏 0  发布者:wh.13.…… 给我留言  回答:(4)
学生在校活动期间踢足球,无意踢中一名同学的面部,当时那名同学眼睛看东西是有点模糊,但过了一会,他又继续踢足球了。但是第二天,该同学又被另一名学生也无意踢中面部,但他这一脚比昨天那脚要踢的轻一点。 
    过了一周,那名同学去医院检查,发现眼睛需要动手术,然这名学生就在医院医治,这期间该同学并未直接告知当事人,经过两三个月后,这名同学才到学校报保险。
    请问这一事件,这两名同学应当承担多少法律责任?学校又应当承担多少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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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30 19:40
如果加害人行为不是有意的,则没有责任,学校更没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5-31 07:54
有点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5-31 09:03
你好!根据你的讲述,两位同学都有赔偿的责任。建议协商。
回复时间: 2013-05-31 10:41
你好,足球运动中的意外伤害,只要不是恶意动作,一般加害者没有责任、学校也没有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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