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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署 发现一处错误

 05-31 15:22  悬赏 5  发布者:tingti……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1)
建委标准合同:其中有一项
 
第十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
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 九十日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
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受人未能在_房屋交付之日起 九十日_(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5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银行存款活期利率付给利息。

这个(二)这的空格应该填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结果写成了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内,这个当时都没注意。我们约定是贷款尾款到帐当天房主交房,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房主拖着不过户,银行就没办法给他尾款,不给他尾款也就是无所谓的交房日(当然也就没有交房日九十天这一概念)了。

请问真要追究起责任来怎么算?能否按第(一)条 合同签订九十日起 的条款来追究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31日 16时16分
如无法签订补充协议,可以依据第十条(一)的约定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不用依据第(二)的约定办理,第二的约定尚不具备适用条件。
追问:

您好,谢谢您的回答。
现房主不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也不愿意修改合同(二)的时间。
请问您所说的“不具备适用条件”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31 15:27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有错误的双方协商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修订,否则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回复时间: 2013-05-31 15:27
就得依据(一)来主张过户,不过户就是违约。
回复时间: 2013-05-31 15:29
交付意味转移占有,占有使用,对于房地产的产权转移,并不是积极转移占有,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如果房主拖着不过户,具体依据协议约定,可以要求其履行交付的义务,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我的补充: 2013-05-31 15:30
你们可以对于有异义的部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更改。
回复时间: 2013-05-31 15:34
你好,可以主张要求过户。
回复时间: 2013-05-31 15:34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要求对方过户
回复时间: 2013-05-31 16:25
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5-31 16:34
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5-31 16:37
可以协商更正
我的补充: 2013-05-31 21:11
   您好: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交易纠纷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件;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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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90112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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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31 16:43
您好。可以协商更正
回复时间: 2013-05-31 16:58
1、合同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中的错误的由双方协商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修订。
评论者:陈海峰律师
时间:2013-07-13 08:45
是可以协商更正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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