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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被人注册开连销食品店

广东-广州 06-01 10:51  悬赏 0  发布者:赵姐小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1年本人无意中看到一公交车广告,以本人名字命名的XX味鸡做连销食品店的广告宣传,想着反正离自己很远,熟人看不到也就算了,但是没想到今年这家店竟然开到了自家楼下。让本人很尴尬。请问这样属于侵权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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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1 10:57
属于侵权
回复时间: 2013-06-01 11:06
看是不是同行或相近行业。
回复时间: 2013-06-01 11:19
要看对方有没同名人的授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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