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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婚先育后双方又分开的纠纷

江苏-南京 06-01 11:17  悬赏 20  发布者:SHIP47……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妹妹去年未婚先孕,因双方性格不和,今年我妹妹想与对方分开,两人没有结婚证,小孩一直在男方老家由他妈妈带着,但是男方一直不肯分开,想方设法想让我妹妹回心转意,期间有过跟踪、威胁、殴打、恶意诽谤、私自进入我妹妹住处并砸坏房里的家电,严重影响我妹妹的工作和生活,导致我妹妹对他更加厌恶想与他撇清关系,昨天男方又把我妹妹胁持并囚禁在他自己的住处,说今天一起回老家处理,这一系列事情当中,我想知道如果上法院的话,我妹妹可否在由男方抚养小孩的前提下有权利和义务随时去看望小孩并给小孩生活费等,并且男方是否没有权利向我妹妹要求经济赔偿?恳请各位律师帮忙给个建议,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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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1 19:18
可以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对小孩的抚养问题、探视问题一并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6-01 11:20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自行离开就是。你妹妹可以在由男方抚养小孩的前提下有权利和义务随时去看望小孩并给小孩生活费等,男方无权要求你妹的经济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6-01 11:24
同居关系,如果财产方面有争议,可以起诉解决。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6-01 11:41
因未办理婚姻登记,所以你妹妹在碰到男方骚扰的情况直接报警就好了。如果男方抚养小孩,你妹妹有探视权利的,但是也有承担一部分抚养费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3-06-01 12:20
从法律上讲,你妹妹和那个男人没有婚姻关系,有权利随时分开生活,如果男方对她进行殴打、恶意诽谤、拘禁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可报警处理,至于小孩如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另外,男方没有权利要求你妹妹支付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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