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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

江西-南昌市 06-01 21:20  悬赏 20  发布者:261116……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父辈在20多年前在某村民小组购买了一块土地做宅基地,有购买协议,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后一直没盖房而是出租给别人使用。现在县政府在未告知我家的情况下,将该地块出卖做商住使用。我们去找政府相关领导,得到的回答是我们的协议无效,可以按购买时的金额算20余年的银行利息给我们,我们认为不合理,要求换地,政府领导说无地可换,只能给钱。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请专家们给予帮助,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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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01 21:22
建议协商解决,可以搜集好证据进行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6-01 21:31
协商不能解决,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6-01 21:44
这需要看你们父辈是否有权购买这土地。如是否是本村村民。
追问:

我家不是当地村民,目前仅有购地时和村民小组签的协议,收据。已协商多次,最终就是镇政府说的按购买时的金额,算上20余年的银行利息,可我们觉得不合理,如果起诉,胜算大不大

回复时间: 2013-06-02 17:21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6-02 22:12
你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权,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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