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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有效吗?有法律依据吗?

山东-泰安 06-06 12:52  悬赏 0  发布者:ch1113……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方客车与一机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队事故科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我方客车负主责,机动三轮车负次责,我方认为判定有误,于5月2日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5月4日向上级交警队邮寄了复查申请书,经查询5月6日上级交警队收到该快件,5月14日,接交警队电话,要求到上级交警队去一趟,我方驾驶员当天与上级交警队警官见面沟通复查认定书事宜,警官说:刚转到我们手里,我们还需要调卷。结果,5月15日,对方机动三轮车驾驶员进行了上诉。5月16日上级交警队出具因事故一方已上诉,对事故认定书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的通知。问:原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目前还有效吗?有法律依据吗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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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6 15:41
你好,上级交警部门终止复核,原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会被法院作为重要参考;当然,任何证据包括认定书都是一般证据,都要经过庭审质证,才会被采用。把证据提供给法院,要求撤销认定书,重新划分责任;虽然比较难,但是,路子可以走。有疑惑,建议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6-06 13:08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3-06-06 16:51
如果未受理复核,原来的认定书还是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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