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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用个人信息办理信用卡事宜

福建-厦门 08-05 09:21  悬赏 20  发布者:HOLIC 给我留言  回答:(3)
前几天接到福州平安银行某代表律师的电话说我在福州办理了平安银行信用卡,现已透支7000元,我人在厦门且从08年下半年起我就在厦门工作,从未办理过任何信用卡,后去人行调取信用报告,发现还有一家光大银行已透支8000元,且平安银行信用卡有2次不良记录.找银行交涉,说不良记录没办法给我消除,但这是银行自己的过失,理应给我修改个人信用记录.打厦门110报案,110说这个不关我的事,是银行自己的问题,与我无关.现已写了两份冒用声明书.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做?如果诉讼,又该如何?
问题补充:
冒用人不清楚,因本人在08年1月曾丢过身体证,但有立即报案,随后就挂失补办了,年了信用报告上显示冒用人的办卡时间为09年7月份,地点为福州,本人从08年7月至今在厦门.办卡签名也绝非本人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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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5 10:23
1、谁冒用你的信息?
2、办理信用卡的时候,谁签的字?
3、这两家银行可能没有尽到查验的义务/
 具体的判断,还需要详细信息。

如果需要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吧
回复时间: 2010-08-05 09:55
请将资料带上当面咨询为佳。
回复时间: 2010-08-05 16:45
可以提起诉讼告银行,要求消除你的不良记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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