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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入职,又通知不用了。

北京 06-07 10:05  悬赏 0  发布者:yeming……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是5月26日办里了入职手续,约定6月13日上班,今天公司打电话说没有位置了,叫我不用去了。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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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07 10:05
已经入职,有赔偿。
追问:

那我怎么和公司协商呢,还是直接去仲裁呢

回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仲裁,赔偿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6-07 10:07
属于违法解除。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6-07 10:07
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6-07 10:29
你好,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的补充: 2013-06-07 10:29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6-07 10:37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07 10:37
您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07 10:5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6-07 11:04
你如果已经入职了,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07 11:05
你已经入职了,公司现在不让你去,属于违法的,应当给你支付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6-07 11:09
违法解除合同,可以主张赔偿。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07 11:17
你好,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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