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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哈尔滨,我想问一下,前阵子,我爸65岁,和孩子8岁去轮滑

黑龙江-哈尔滨 06-07 10:35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哈尔滨,我想问一下,前阵子,我爸65岁,和孩子8岁去轮滑,在要换鞋的时候,不知道谁碰了孩子一下,孩子有点仰一下,我爸怕孩子摔了,急忙去扶,结果前面有个坑有是坡没注意,二人一下滑下去就撞到了一个53岁的女的,照成手腕断裂,脚踝骨折,现在在骨伤科住院,现在住了快半个月了,基本就是接好了,也没什么好治的了,就是养,但她们一直没出院,我们也没法说,在出事当天,我们给了她一千元钱,后期的住院费用我们一直付着,也有一万了,而且这个女的她也退休了,我们还需要做什么吗?怎么去谈,后期还需赔偿多少钱?
问题补充:

我想问一下正常住院就是普间不是高间吧?还有她退休了,应该也没误工费一说吧,伤残还定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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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7 10:36
1,你方有责任,需要赔偿。
2,需要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4,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3-06-07 10:54
造成对方伤害,你父亲应当赔偿对方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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