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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校碰伤同学眼睛怎么处理

浙江 06-08 05:30  悬赏 25  发布者:潘江龙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孩子3年级,9岁,下课时间还同学尺子,把另同学眼睛碰了,医药费我出了,医药费保险公司全报,对方要求赔偿,我说把药费全报回来陪她,医药费是4800元,现在对方还要3500元,学校只陪1000元,学校还叫我陪2500元,我认为不合理,1,是在学校发生,学校有主要责任。2,我陪了医药费,保险又陪,这是不是双陪吗、3.是,9岁孩子磕磕碰碰是有的,他们没有自控能力。请问怎么处理
问题补充:
在发生之前,对方家长要求换座位,学校没有换,学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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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8 09:15
你方监护人要承担责任,学校无明显过错,出1000元在合理范围内了
回复时间: 2013-06-07 22:09
学校只在没有尽到义务的范围内承担 不要想当然的说学校就是主要责任 法律法规都不是这样规定的
回复时间: 2013-06-07 22:15
1,学校无明显过错。
2,你可以向他保险公司反映。
3,没有自控力,也是你孩子的问题,你监护人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6-08 05:43
首先,学校有过错才会承担责任;其次,医药费你可以凭借票据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应双重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6-08 05:55
你好,可以要求学校赔偿;
不应当双倍赔偿。
建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由对方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6-08 06:08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6-08 08:02
医药费不应该双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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