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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竞业协议有对本人(车间主任)不利的条款吗?请帮忙指明。

浙江-嘉兴 06-08 19:38  悬赏 0  发布者:hd328 给我留言  回答:(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 薪酬、福利
1、薪资:根据公司的工资标准以及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年薪(含加班费)为:         元整,每月根据公司薪资管理制度固定发放为            元整。
2、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特殊性,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应结合公司的实际需求适当的加班。甲方在乙方的薪资中已充分考虑到了乙方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要求以及存在加班可能性的事实,故乙方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上班不再享有任何加班工资(如应甲方申请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除外)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等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甲方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甲方商业秘密至甲方该将商业秘密公布于众之日止。
    三、保守秘密范围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将会接触、了解、知悉或持有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他人(例如:甲方客户、甲方其他员工)隐私等需要保密的信息。为保护秘密,防止不正当竞争,避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规范双方的行为: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中所指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或在工作中接触与了解到的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样品、设计方案、生产及加工工艺、配方、生产管理流程等技术生产性资料与信息,客户资料、供应商资料、其他合作方资料、销售渠道、产品流程、服务及物流、商业计划、策略等经营性资料与信息,财务及运营资料与信息以及甲方或甲方联盟的任何业务机构的其他经营、技术资料与信息等。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合作伙伴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其所有权属于甲方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其范围可能类同于前述所列举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3、甲乙双方确认,他人的隐私:是指不特定个人的、不愿为公众所知悉的私人信息,例如:其姓名、住址、电话、电子邮件、偏好等。这些隐私的所有人可能是甲方客户,亦可能是甲方其他员工,以及其他不特定的某一个体。
4、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资料等所完成的一切成果(含技术秘密)均归甲方所有。
5、 双方确认,乙方因职务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6、 未经授权,乙方不得将涉及上述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公司,也不得以信件、电子邮件、在各类报纸刊物和网络上发表文章或接受媒体访问等方式向外传播或披露。
7、 乙方承诺对知晓与掌握的上述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做到:
(1)、妥善保管包含秘密的各项资料,不对与本项秘密业务无关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员以及甲方之外的第三者泄露秘密;
(2)、不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秘密;
(3)、不利用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许可他人使用秘密;
(5)、不故意毁损秘密;
(6)、乙方的上述保密义务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离职)后均应履行。
证明某项应予保密的信息已为相关领域的公众所广泛知悉的情况下才可解除对该项信息的保密义务,但乙方对其他不为公众所广泛知悉的信息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8、 乙方若违反上述各项条款,则乙方应依法向甲方及其他权利主体承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隐私的侵权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方式,一是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9、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报司法机关处理。
10、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有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资料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出的所有费用。该费用甲方有权从将付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11、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中,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不再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三、 竞业限制
(一) 竞业限制主体:乙方若属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知悉甲方或甲方合作伙伴商业秘密从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甲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要求乙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二) 若甲方要求乙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则甲方将会在乙方离职时向乙方发出通知或与乙方签订专门的竞业限制协议,乙方应自离职之日起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三) 如果在乙方正式离职之时,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的要求,则乙方在甲方所要求的竞业限制的期限内不得为与甲方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即与甲方公司生产或经营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企业工作,也不能以其他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与甲方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和个人开展商业活动,乙方也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商业活动(指生产、销售、经营与甲方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
(四) 经济补偿:
a、 甲方将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每月支付的金额为预计将支付的总补偿费除以竞业限制的月数),补偿费的支付标准为每限制一年,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自甲方离职的上一年从甲方所获得的劳动报酬的二分之一。
b、 考虑到甲方引进乙方是从事国内该行业的新领域、新项目,甲方须为该项目提供大量的技术引进支持和技术培训,同时乙方在劳动合同服务期间是边摸索实践边学习,故乙方在劳动合同服务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提出离职(如乙方重病无法正常工作的且能提供病休证明的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五)竞业限制期限:甲乙双方确定竞业限制期限最多不超过二年;具体期限将由双方在乙方离职时协商确定。
 (六)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不必支付补偿费,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甲方已支付和将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之和的三倍,并且甲方还有权要求雇佣乙方的用人单位与乙方停止不当行为(在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合作关系的视为乙方已告知对方其在竞业限制期间内)。
  (七)乙方在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还将有权另行根据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约定追究乙方责任。
  (八)生效条件:本条约定将在具备以下两项条件时发生法律效力:(1)乙方离职;(2)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四、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补充条款,是《劳动合同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与《劳动合同书》有不一致的约定时,本协议优先适用。
五、因本补充协议内容发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必须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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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0 21:45
协议审查当面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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