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

天津-武清区 06-09 10:43  悬赏 0  发布者:625866…… 给我留言  回答:(15)
夫妻离婚,女方提出离婚,过错在男方,夫妻名义下没有房产,只有一辆车,孩子女方想要,如果男方不要孩子,最后会判给女方什么?损失费是用给么?一般给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9 10:46
夫妻财产均分,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7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09 11:37
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时平分,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6-09 16:14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6-09 10:44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回复时间: 2013-06-09 10:50
你好,夫妻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6-09 10:54
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6-09 10:58
男方不要,肯定判给你,没有损失费,对方给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6-09 11:00
没有损失费,对方给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6-09 11:05
你好,可能会判决由女方抚养孩子。
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为固定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6-09 11:13
你好,夫妻离婚时面临的问题就是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以及债务负担等问题,离婚时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原则上均分,如果一方有过错那么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少分或者不分。至于损失费一般体现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
回复时间: 2013-06-09 11:26
夫妻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女方抚养孩子男方需支付抚养费。“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属婚姻法意义上的过错,能证明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在离婚过程中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6-09 13:03
你好,要看买车的时间和登记人,如果是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结合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来判决,不抚养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男方如果有法定过错,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6-09 13:15
过错要是法定的,孩子需要看具体情况决定,建议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6-09 16:24
1、首先离婚必须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法院不会判决准予离婚。但是想离婚必须起诉。
2、男方是否有过错是法定的,你是否有证据证明男方有过错?如男方有过错需要对女方进行赔偿。
3、关于财产,婚后财产平均分配,但是男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不分或少分给男方。
4、关于孩子抚养权,从各个方面必须有利于子女成长角度去判决归谁,10岁以上孩子的意思愿意跟谁。如果判给你,男方需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6-09 16:58
你好。
1、如 果男方不要孩子,孩子由你抚养,对方给付抚养费,具体为每月工资的20%---30%;
2、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有过错,共同财产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可以电话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黑河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96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62
山东 潍坊
人气:13256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21
浙江 杭州
人气:101637
上海 静安区
人气:38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