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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小区广场摆摊经营

重庆-沙坪坝 06-09 23:56  悬赏 0  发布者:hym023……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小区业主,想在小区广场部位摆个小摊。经营时间是下午三点到晚上十点半左右。物管向我增收每月1500的租金,还规定时间段,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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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9 23:59
双方协商。是合理的。
追问:

物管收的租金太高了吧,我们小区门面也才1700。请问物管有权出租共用场地吗?谢谢

回答:

加以协商解决,物价高的话可以向物价局举报。需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追问:

还有个问题想请教下,我们小区的物管费一二期的是一元,我们三期的却要收一元二,同一个小区,同一个物业,如此不平等的物管费可以继续缴费吗

回答:

可以协商,协商不同可以起诉,显失公平。

回复时间: 2013-06-10 01:06
物管对小区有管理权,因此对小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收费和管理并无不当,只是其所收费用应该有明确依据,并且这些费用都应当用于提升小区服务并向业主公示。
回复时间: 2013-06-10 05:08
需要提供收款依据,不能无故收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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