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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水库公开竞价招标程序合法有效并预付租金,多次交涉出让方拒绝签订转让合同,我该怎样挽回损失并维护自

云南-保山 06-12 02:14  悬赏 10  发布者:142646…… 给我留言  回答:(2)
因我自然村集体水库承包到期,按照传统竞价招标方式由村组委召开村民会议并通过三分之二成员同意继续有偿转让水库管理使用权,在全村及邻村张贴竞价招标公告超过15日并确定开标日期,开标日我于自然村公民的身份参加竞价投标并于最高报价取得中标资格,并按照对中标人的要求按时支付了三万元转让金,后因原承包方不能及时归还集体水库,多次协商未能多次共识,现因水库有可能被征收,所以出让方采取故意拖延等方式拒绝签订转让合同书,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本人已经一再退让仍然无法达成协议,因种养殖及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效应,中标日至今已投入几十万生产资金,考虑到没有转让合同就无法挽回损失,更不能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特恳请高人指点迷津,怎样使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人诚心重金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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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3 14:45
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建议就近当面咨询律师解决为好。
回复时间: 2013-06-13 15:52
既然已经进行了合法的招标,如果对方拒绝签订合同,可以要求赔偿给你们造成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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