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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利益

上海-闸北区 06-17 09:41  悬赏 0  发布者:祁连山6 给我留言  回答:(9)
2007年的一起公产房买卖合同纠纷,对方至今仍不履行协议,如果要求退还房款,赔偿损失,除了按同期银行利率赔偿外,据说可以补偿当时和现在房屋之间的升值差价,也就是所谓的“既得利益”,那么,获得这种记得利益的概率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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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17 10:36
关键要证明合同的有效性
回复时间: 2013-06-17 09:44
如果合同有效,法院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3-06-17 09:48
如果合同有效,法院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3-06-17 09:55
如果合同有交,你的要求合理,法院会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3-06-17 10:03
如果合同有效,你的要求合理合法,法院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3-06-17 11:21
法院会支持升值部分,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6-17 11:42
可以要求依据市值按比例分割。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6-18 10:15
合同怎么约定的,对损失这项,如果约定明确发处理,约定不明只能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材料加以证明你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6-18 10:25
合同只要有效的话,可以要求赔偿合理损失。概率,就要看你的举证程度了及要求是否合理了。
2007年,现在已经是2013年了,拖了那么久!维权要尽早。
需要委托律师,来电预约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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