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消费权益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赔偿

黑龙江-牡丹江 06-19 08:14  悬赏 0  发布者:cr7777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在绥芬河地下商场卖货,前几天下大雨,雨水从商场入口处涌入商场,全通道都是水,很多厅都被雨水泡了,由于我当时没在厅,后来别人打电话告诉我的,我回来晚了,我的厅泡的最厉害,新地板(1200元)给泡了,牛仔裤也被雨水泡了100多条(大概7000元),商场只给赔偿点地板钱,货物不给赔偿,理由是商场规定每个厅货物必须垫高15厘米,我没有垫,故损失不管。请问商场的这一规定,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我应该怎么获得赔偿、多少合理?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9 08:38
你好。
“商场规定每个厅货物必须垫高15厘米,”是否在你们的合同中有约定,如果约定了,按照约定执行了。
追问:

没有合同,商场只是口头提示。

回答:

那可以要求商场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广西贵港
江苏南京
湖北武汉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669
广西 柳州
人气:707102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006
河北 保定
人气:161568
安徽 合肥
人气:2825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37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