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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校受伤学校负什么样的责任

广东-深圳 06-19 22:25  悬赏 10  发布者:779826……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学生之间在校期间打闹造成左耳膜穿孔,大小为一粒米大,应该由谁来负责受害学生的医疗费及赔偿.学校推说不是学校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是将学校作为第一被告人,还是施害学生及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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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0 10:03
以侵权人为第一被告,以学校为第二被告.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3-06-20 10:07
建议将学校作为第一被告,加害人作为第二被告。
回复时间: 2013-06-20 10:12
以侵权人为第一被告,以学校为第二被告.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3-06-20 12:15
应该将施害人作为第一被告,学校为第二被告。学校和学生家长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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