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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东的身份证号是假的,合同是否生效呢?

 06-20 17:12  悬赏 0  发布者:高伟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4)
您好,租了一个房子,押一付三,每月房租900元,另外还包括一些水电费,垃圾费是每天1块钱,已经交了365元一年的费用。房子只住了2晚。现在想退房,房东说要扣违约金:2个月的房费,外加一年的垃圾费。2个月的房费做违约金,合同上确实有写,可是1年的垃圾费365元根本就没有写。所以我就让派出所帮我查了一下此人的身份是否属实,果然不出所料,没有此人。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合同不能生效的情况下是不是就可以要求退回全额呢?多谢各位老师了。
问题补充:
各位老师辛苦了,非常感谢老师们的详细讲解。还有一个问题是,能否就她的身份证不属实这件事情起诉呢?如果可以那么起诉的问题的专业用语是什么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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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6月20日 22时29分
1、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对方未提供真实身份而与你签订合同的行为,并不能导致合同无效。
2、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该合同也不能撤销。
3、违约金依据合同约定赔偿。
垃圾费合同无约定,可以拒绝。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怀律师的解答。特别有帮助。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0 17:25
合同不会因为身份出现问题而必然导致无效。
回复时间: 2013-06-20 17:32
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6-20 18:20
你好,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合同生效的条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合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无效。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维权,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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