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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路上正常行驶对方车把我撞了

河北-石家庄 06-21 06:59  悬赏 0  发布者:星宇宫灯厂 给我留言  回答:(10)
昨天我在路上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没有过中线,对方车左前部撞了我的左前部,导致我车向左飞速行驶撞倒路墙迫使我车停在沟边,我车前不撞烂门子车窗,方人员受伤不大没有住院。责任认定书认定他方主责。问为什么不认定他是全责,我有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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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95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21 07:09
已答复,以交警的认定为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3-06-21 07:44
由交警认定过错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96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21 08:33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6-21 07:06
答:不服,可以申请交警部门复核。
回复时间: 2013-06-21 07:11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6-21 07:20
你好,如果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果,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3-06-21 07:31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你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3-06-21 07:57
如果你不服交警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3-06-21 09:35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三日内提起行政复核
回复时间: 2013-06-21 19:47
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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