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受伤赔偿

广东-惠州 06-21 08:00  悬赏 0  发布者:hanwei…… 给我留言  回答:(8)
前天我一朋友在坐火车的路上,买的站票在厕所过道站着,一乘客上厕所出来没关门,受伤者手放在门框上没移开,我朋友觉得厕所很臭,就随手把门带上了,把别人人手指搞断了,铁路部门就收押的他们的身份证,我朋友出了医药费,受伤者今天将出院,但是他要我朋友赔偿他两个月误工费,我认为这样不合理,请问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13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21 08:11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回复时间: 2013-06-21 08:25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6-21 08:56
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6-21 08:10
最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6-21 08:14
应当赔偿误工费。
回复时间: 2013-06-21 08:23
你好,可以由对方到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3-06-21 08:29
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3-06-23 12:28
那要不愿意,就先不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黑龙江黑河
北京西城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0501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205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744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524
重庆 江北
人气:392936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