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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比例?

辽宁-沈阳 08-09 11:38  悬赏 0  发布者:irI2893 回答:(1)
责任认定书已经下发——主次责任对方责任: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判为主要责任我方责任:驾驶自行车在人行横道内通过时,未下车推行——判为次要责任请问:此种情况,到法院判决时通常对方的经济赔偿责任比例会是多少? 一九、二八还是三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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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9 21:35
    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由双方分担,一般按三七判定责任比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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