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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变故

陕西-榆林 06-22 10:29  悬赏 0  发布者:HNHN00…… 给我留言  回答:(9)
您好,王律师,我今年年初,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未领取结婚证,当时拿男方家15万元彩礼费,现在因两人性格不合,无法继续下去,男方非要继续,要不就和我索要彩礼之外,还要告我诈骗罪,请问我的情况严重不,算不算是诈骗罪,我的意思是那他们的钱给他们,和平分手,人家还索要精神损失费等等,算下一大堆,麻烦帮我解决一下,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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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2 10:33
你退彩礼就行
回复时间: 2013-06-22 10:37
这是民事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0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22 10:39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回复时间: 2013-06-22 10:33
不算咋骗
回复时间: 2013-06-22 10:33
你好,据你所述,1、不构成诈骗
                2、要退还彩礼,无须给付精神损失费
回复时间: 2013-06-22 11:03
现在人胆子越来越大了,什么话都可以随便说,随便唬人。直接分开就行了,彩礼应当返还,能协商协商,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6-22 18:39
不属于诈骗,但是彩礼应当返还。不支持精神损失费的说法。
回复时间: 2013-06-23 08:5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不是诈骗,《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6,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属无理要求。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6-23 12:39
不构成诈骗,需要退还彩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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