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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欠款长期催款不还,我只有注明往来明细的发货单据,能用这个依据要款吗?

云南-昆明 06-22 16:06  悬赏 0  发布者:xjbxf 给我留言  回答:(5)
各位老师好!我本人开了一个小商铺,下线客户本来是我的朋友,从我这里提货,到后来2012.6.20以后就没有提过货,但是还差我10450元的欠款,我们一直合作都是在发货单上标注发货及回款明细的,现在我有他合作期间的所有发货清单,并每张都写明欠款金额,可以以此作为讨款凭据吗?另外他的车现在在昆明,我想扣他的车但是又不知道是否可以?如果可以的话,通过什么办法什么途径能完成呢?希望老师能给我分析帮助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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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2 16:10
可以的,起诉即可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5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22 16:22
可以凭此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6-22 16:27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欠款,同时注意查找其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回复时间: 2013-06-25 15:49
你好,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06 23:02
可以,但是扣车的话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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