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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性婚姻

广东-东莞 06-23 21:12  悬赏 0  发布者:ping16…… 给我留言  回答:(3)
男方隐瞒事实婚姻,一直同我聊天都说是离异,无妻子和子女,慢慢的我们俩在一起交往后,今年2月怀孕了,到怀孕三个月之后,发现他是有家庭的,父母,妻子,女儿都在东莞安居,至今怀孕四个多月,想与男方分手打掉腹中的胎儿,因为我是不会要这种男人的,撒谎技术一流,经双方协商通过深圳妇联和律师作证签了一份协议,男方赔偿女方身心伤害和精神赔偿等一切补偿金5万元,包含打掉胎儿的费用。
当日协议到一家公立医院做引产手术,结果被医院医生卡住要计生办出证明才可以引产,因为胎儿超出12周以上,没有计生办的证明医生是不准打胎儿的。后打电话去深圳计生办说,外省人需回当地计生办开证明才可以。
深圳医院不行之后就转到东莞医院,可以做引产手术,也做了相关的引产身体各项检查,正准备手术时,妇联作为中间人却请长假了,男方不愿意交出余款给女方,说是要看到手术资料后付款,协议上写明是手术前将余款给中间人保管的,没有见到余款女方是不会动手术的,这样又争议,双方又没有达成一致,都不相信对方,男方怕给钱之后女方不动手术,女方担心手术之后男方不给余款。后面不欢而散,导致胎儿一天一天的长大,请求朋友们帮支招,需要找什么相关的部门才可以帮到我作为钱财的暂时保管者,也就是第三方公证人。急救!谢谢!
问题补充:
今天已打电话到公证处、司法所、法院、妇联、派出所都不能作公证人。我该怎么办?谁给帮帮我?难道就只有看到他这样逍遥法外?没有人能制和管这种多次伤害不同女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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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3 21:46
可以联系公证处托管。
回复时间: 2013-06-23 22:00
联系公证处吧
回复时间: 2013-06-24 10:45
公证处如果能办理最好。
不能的话,你也不能拖着,到时越来越不利。对他也是不利,毕竟生下来,他是要承担抚养责任,交抚养费的。所以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还是晓以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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