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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市国资委强行拆迁、驿城区法院错误判决

河北-廊坊 06-24 09:20  悬赏 0  发布者:窦娥m 给我留言  回答:(2)
河南驻马店市国资委强行拆迁、驿城区法院错误判决
—请听一个平民百姓的血泪控诉
控告人:1、马天林、管雪梅原籍河南省新蔡县练镇冯庄村委小马庄村民组
被控告单位:1、河南省驻马店市国资委
            2、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区人民法院
一九九五年马天林携同妻子管雪梅来到驻马店市打工,承包建造了“商业一条街”北段属驻马店地区柴油机厂的上下两层门面房共计20间,建造费用全部由马天林垫资。竣工后,由于驻马店柴油机厂不履行合同,又没有经济能力支付马天林工程款(工人工资)。所以,驻马店市柴油机厂2001年4月18日与马天林签订了协议书,协议内容是驻马店市柴油机厂将位于“商业一条街”产权归属自己的20间门面房提供给马天林使用16年,时间自2001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止,不收取马天林房租费。并且马天林给驻马店柴油机厂建造的“商业街”20间门面房和改造的原办公室21间(改成整体框架)及杂工等全部投入的资金费用,不再向柴油机厂追要。因此原柴油机厂“商业一条街” 20间门面房的16年的出租使用权归马天林所有。马天林夫妇为了偿还建房巨额投资债务,小孩子退学,全家5打工度日,归属马天林使用的“商业一条街”门面房,由于柴油机厂不履行协议,不能保障房屋水电畅通,致使马天林不能出租。得不到任何收入,工人工资无法偿还,致使马天林全家煎熬痛苦的生活。更不能容忍的是,2007驻马店市国资委在没有政府批文、没有拆迁手续、又没有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组织开发商三维公司强行拆毁了马天林与原柴油机厂签订的房屋使用权“商业一条街”上下20间门面房违反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规定。这全面的破坏了马天林的16年房屋使用权,直接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犹如给马天林夫妇当头一棒,这巨大的打击是谁也难以承受,马天林夫妇百次找非法组织拆迁房屋的驻马店市国资委说理,请求经济补偿,然而多年来寻求无果。马天林的恶运还在后头。驻马店市国资委及开发商恶意串通、弄虚作假、官商勾结,串通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贪官(刘亚楠)。2012年4月11日又起诉马天林“违约”,毁约了承租柴油机厂的房屋财产,并以柴油机厂的名义,起诉马天林。递交法院的起诉状没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签名,别有用心的擅自偷盖已被封存停止使用多年的无效印章,属虚假起诉,真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令人气愤。就是这样的一个虚假起诉状,驻马店市驿成区竟非法受理。并错误判决“马天林与柴油机厂的租赁合同无效”。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不但不追究国资委非法拆迁不赔偿马天林的20间租房责任,不追究国资委赔偿马天林的经济损失责任,反而黑白不分,竟然认定是马天林违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给平民百姓一条生路。还法律一个公道。
 
马天林、管雪梅
2013-6-23
问题补充:
他们这算是用虚假起诉来掩盖他们的强行拆迁行为,赤裸裸的欺负我们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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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4 10:51
您好!
建议您聘请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6-24 11:45
强拆违法。
各地补偿和安置办法标准不同,但是应当以市场价值为基准。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聘请律师介入,通过诉讼、复议、谈判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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