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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和行使赔偿权的程序

重庆-九龙坡 06-24 13:41  悬赏 0  发布者:aries8……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父亲13.4.20到某公司上班,工作满一个月后,用人单位未与我父亲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会保险,且父亲上班的公司是分公司,未办理营业执照。13.6.5,在上班期间父亲在操作机器时,右手中指与无名指被机器绞伤,后被公司送往医院,以公司的员工名义进行治疗。医院治疗后的结果是右手中指第一关节损失,无名指第一关节指尖骨头损失。我们咨询了主治医生,医生估计伤残等级为9级。在治疗期间,公司缴纳了医疗费,并给了父亲1000元的伙食费,另请了护工护理。在父亲还未拆线出院之前就派人来谈赔偿的事情,并且只给2W的赔偿金。现有以下问题,想得到律师的解答。
1、在住院期间能做工伤鉴定吗?如果还有后续治疗, 我应该什么时候做鉴定合适?
2、公司未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我自己提出要鉴定,公司不给我出具劳动关系证明,应该怎么办?
3 如果劳动部门鉴定工伤等级是9级,那重庆市9级工伤的赔偿有哪些,分别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4、工伤等级鉴定后,公司不予以赔偿,我行使赔偿权的程序是什么?
5、如果父亲与公司赔偿完后,又发生的后续医疗,该由谁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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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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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24 14:14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工伤认定之后还须作劳动能力鉴定。
具体赔偿额取决于鉴定等级、年龄、本人工资等因素。
回复时间: 2013-06-24 13:43
1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回复时间: 2013-06-24 13:44
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计算赔偿的金额。
回复时间: 2013-06-24 14:01
一、属于工伤。协商不成,按工伤处理程序办理:
1. 用人单位未在受伤之日起30日内申报工伤的,劳动者应在受伤后一年内, 收集好在用人单位上班的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工资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证人证言后,向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日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待伤情稳定后作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能评残,按伤残等级要求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赔偿费用与伤残者年龄、用人单位属地、伤残者属地、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本人工资、社平工资、伤残部位、受伤残时间等等有关。
三、大额赔偿费用包括1.停工留薪期工资2.医疗费3.伙食补助费4.辅助器械费5.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
追问: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公司在九龙坡区,总公司是在沙坪坝区。如果我申请工伤鉴定,该到哪个地区的劳动局去?

回答:

到工作地点的社保部门或总公司注册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6-24 15:15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回复时间: 2013-06-24 16:19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计算赔偿数额。
回复时间: 2013-06-24 20:54
工伤认定,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计算赔偿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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