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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撞人事故

河南-洛阳 06-25 10:06  悬赏 0  发布者:刘沈鹏 给我留言  回答:(5)
6月7号我骑车经过邻居村的路上是,不小心撞到一个和我同一方向行走的正在路上玩耍的9岁男孩,当时把孩子送到医院检查没有什么问题,我就缴纳了医疗费700元。孩子的妈妈要求住院,几天后孩子出院,孩子家长向我所赔误工费,惊吓费,营养费,医疗费,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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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25 10:11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6-25 10:12
对方的要求过分了
回复时间: 2013-06-25 10:08
你好,先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地赔偿标准、实际经济损失等确定赔偿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6-25 10:12
如果你有事故责任,应当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6-25 19:59
你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方要求有不合理的地方,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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