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吴健弘  刘海鹰  朱学田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陕西,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所公办幼儿园园长,有两个孩子在园喝水水

陕西 06-25 16:54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陕西,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所公办幼儿园园长,有两个孩子在园喝水水,由于有一个孩子不小心把开水桶推倒,导致孩子脚面上8%浅2度烧伤,现在幼儿园已经出资一万多给孩子看病,现在处于抗疤期,像这种情况需要赔偿多少?或者后期疤痕美容幼儿园是否承担这笔费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5 17:14
你好,至于孩子的伤疤,等前期治疗结束后,可以找权威部门进行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根据伤情等级给予相应的赔偿。
以上回复,如还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请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6-25 17:28
学校应当赔偿,后期合理治疗也应当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6-25 18:03
对方孩子家长和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后续治疗费在实际产生以后,再进行赔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6-25 18:51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70215
湖南 长沙
人气:54728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