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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加盟项目了,但是找理由不开发票

 06-25 17:21  悬赏 0  发布者:junton……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通州区 回答:(8)
加盟项目了,但是找理由不开加盟的发票,怎么投诉?到那里投诉维权?对他惩罚有什么最重的后果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6月25日 22时14分
到税务部门举报其偷税漏税的行为。
依照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一)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二)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内容不一致;

(三)填写项目不齐全;

(四)涂改发票;

(五)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六)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

(七)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八)开具票物不符发票;

(九)开具作废发票;

(十)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

(十一)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

(十二)扩大专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十三)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十四)未按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

(十五)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第五十条 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一)丢失发票;

(二)损(撕)毁发票;

(三)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

(四)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五)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

(六)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七)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您详尽的回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5 17:22
向税务所举报其偷税漏税行为,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回复时间: 2013-06-25 17:25
向税务部门投诉,不开发票,涉及偷税漏税。
加盟项目,建议谨慎,法律纠纷较多。
回复时间: 2013-06-25 17:28
您好,税务部门。
回复时间: 2013-06-25 17:29
去地税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6-25 17:29
你好,因为不开发票投诉的话是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投诉。同时,加盟存在诈骗现象,建议谨慎
回复时间: 2013-06-25 17:37
到税务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6-25 17:41
向税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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