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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吉林-四平 06-25 19:30  悬赏 0  发布者:54278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跟他举办过婚礼。但是没有登记。户口落他家了。现在不想过了。财产应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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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5 20:25
如果同居财产混同则财产均分。
回复时间: 2013-06-25 19:32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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