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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机动车三轮车与电车相撞如何处理?急急急!!!

河南-新乡 06-26 15:33  悬赏 10  发布者:慕容先生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3年6月17日下午我妈下班骑电车上坡被对面一名六十多岁男子,逆向行驶下坡的机动三轮车撞伤,当时我妈被撞倒在公路上,已经昏倒了,电车电源显示器已经不堪入目,电车前车轮已经无法正常运转,而那个男子是倒在公路一旁的麦田里了,然后他又立马站起来拍拍土,然后又找了一个好的地方学着我妈躺在地上,明摆的是在恶人先告状,还想诬陷我妈呢,于是路旁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开始了公道话,然后那个男子还与我妈同事、旁人吵呢和我妈一起下班的还有两名同事。最后那名男子说着件事他就赔偿我妈100元现金就完事了。说句公道话,这样怎么可以呢,我妈同事们和旁人都是说先把我妈送医院先看病,于是打了县人民医院电话呼叫急救车,谁知道县里的红十字医院救护车来了,来了就来了,救人先要紧,医生护士们把我妈抬到救护车上,但是那个男子也赶紧自己上到救护车上说:“哎呀,我身上也可疼,不中不中了……”等话语。我妈在医院躺床上身子都是疼,更别说下床走路了,于是我们很担心妈妈的安危,在医院为我妈妈打了点滴,拍了片,检查了身体血液及尿液,检查结果显示正常。但是我妈身体上有许多黑紫淤青擦伤的地方,在医院,我妈住院三天,住院时期我妈在医院拍片,那名男子也拍片检查身体,得知那名男子身体正常,没有任何伤痕,那名男子在医院一天检查完就回家了。在院期间双方各自花各自的钱,我妈花了两千多元,之后我妈又回家看病了。那个男的就没有病,现在是在装病,他的三轮车现在扣押在县交通事故科。得知那名男子的老年代步机动车三轮车,他没有办理牌照,没有取得驾驶证,车辆也没有相关的牌照,并且是下坡,逆向行驶。依照法律,如何处理?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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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26 15:37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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