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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间纠纷

广东-深圳 08-10 13:14  悬赏 5  发布者:uAy2116 回答:(3)
楼上地板漏水,严重影响本人正常生活。已通过物业管理处与楼上业主交涉多次,但其业主表示:你爱报警就报警,爱告就告,反正就是没钱装修。请问应通过什么程序、什么政府机构或职能部门解决这个问题?本人也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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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0 13:27
你可先采取补救措施排除影响你的生活因素,支出的费用可以向法院判决对方给并要求对方维修好,不得影响你的使用
回复时间: 2010-08-10 13:49
   可将楼上业主及开发商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排除妨碍。开发商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范围内保证房屋质量。
回复时间: 2010-08-10 16:32
可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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