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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庄河市吴炉镇大沟北屯孙德潭荒山补偿不合理的情况
辽宁-大连 06-27 21:28 悬赏 0 发布者:寻求光明A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庄河市吴炉镇大沟北屯村民孙德潭,近年来由于开发500KV庄河电厂至大连开发区变电站输电线工程、大连市220KV双利输变电新建项目,导致我所承包的荒山已经失去开发利用效力,严重影响了我全家人的日常生活。之前就此事多次向上级机关反映,均未得到妥善解决,在此特向市政府反映相关情况以寻求帮助,具体情况如下:
2007年:
在未建立500KV变电站前,我们家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政府的通知和文件,就在我所承包的荒山上修建输电线塔基一座,占地(永久占地:143㎡、临时性占地:1729㎡),我家多次因补偿不合理找到吴炉村原书记曲泽文和吴炉政府协商补偿问题,后因协调不成,政府强制性进行施工。最后给我家的补偿共计按2.8亩×6000元/亩=16800元,我家又多次找到吴炉政府和吴炉村领导索要补偿标准,可政府部门始终没有出示任何补偿文件,而且强制性占地。可我所掌握的文件永久性占用林地:3.1万元/亩,临时性占地:1.6万元/亩)
附:文件一(庄政办发【2006】54号)
2008年:
开始修建500KV变电站,同以前一样,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政府的通知和文件,政府开始进行强制性拆迁,分别将我家房子、养鸡棚、果树、松树等一次性拆除,并将我实施拘留5天,将我妻子张奎英传唤至吴炉派出所强逼性进行签字,等我被释放后,我家山上狼藉一片,什么也没有了。此次政府分三次占地,都是永久性占地;第一次占地24.9亩,都是美国黑松、第二次占地2.48亩,都是落叶松、第三次占地4.39亩,都是美国黑松,共计:31.77亩。【并且在现已建立的变电站东、南、西以墙为准,5米内并没有给我家任何补偿,可是变电站内的领导却以这些地方归变电站所有】。最后的补偿款吴炉村只给了16.39亩的钱,按6000元/亩,其余15.38亩至今没有补偿到位,政府始终没有出示任何补偿文件及补偿标准,我多次找吴炉镇镇长和吴炉村原书记曲泽文索要上级补偿文件,可镇长让我找吴炉村,吴炉村又让我找镇里,至今没有一个合理的补偿。
2008年,我委托一名律师将此案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后以此类案件法院不受理的理由一直拖延至今。
2013年:
政府又一次要在我家山上建立220KV输电线塔基一座,经过测量,给我家的动迁补偿通知中标明:(附件二:动迁补偿协议)
落叶松15年生446㎡,政府按2625元/亩补偿;
樱桃树5年生240株,政府按100元/株补偿;
樱桃树2年生12株,政府按20元/株补偿;
毛樱桃2株,按20元/株补偿;
桃树8年生1棵,按300元/棵补偿。
通知下达后,经过我全家人的商量以及预算,政府的补偿标准,均没有达到我家所投入的资金成本。所以,我们对补偿标准难以接受,并向政府索要2013年征地补偿标准,可是至今仍未出示。这些天,一名俗称庄河政府官员,名叫刘长军的领导,率领庄河政府多名官员,分三次胁迫我家签订补偿协议;2013年6月7日上午9点,第一次通知我们签字,居然出示“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庄河市丹大快速铁路工程建设征地动迁补偿标准函的文件”,庄政函【2010】51号,告诉我们这就是标准,我们拒绝签字;2013年6月9日下午1点(周日,非工作日),一位俗称于科长和陈某继续要求我们签字,我们至今没有得到任何通知,也没有哪位领导给我们出示正式的补偿文件标准,我们因此不能签字。随即,政府这位于科长开始下令强制性施工,后经过我家多人乞求制止,直至下午6点左右,政府人员与施工单位工人才撤离现场。
2013年6月15日上午9点,政府官员第一次正式找到我家进行协商,我让我儿子孙兴海前去代表我们一家进行协商,在吴炉政府镇长办公室里,刘长军、于科长、姜波、辛宝海等多名政府领导都在现场进行协商。在协商中,政府人员多次让我儿子孙兴海签订“动迁补偿协议”,并向我儿子说,要现金现在就可以给你,只要签订协议就可以。我儿子在协商中,只求政府领导考虑两点:一是解决我家以前补偿未补到位的钱;二是这次补偿标准我们有质疑,不能以“丹大快速路”的补偿为标准。可在最后的协商中,这两件事都没有得到解决。当日中午12点,我家再一次接到政府通知,下午1点必须强制性拆迁,我家人连饭都没吃,就去山上制止。
在现场,庄河政府出动了10余辆车,其中挖掘机一台,出动庄河政府官员3人、吴炉派出所全部干警、施工单位工人10余人、【并带有伐树用得油锯和汽油】社会不明身份人5人到现场恐吓威胁,有一位不明身份的人,他自称是代表吴炉镇政府来强制施工的,没有出示强制施工令,也没有出示林业部门的树木砍伐证就开始动工,在我们的强烈跪求下,他们直至下午7点左右才撤离现场。
现在,我们全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已造成威胁,我们全家人对以后的生活安全非常担忧,我希望政府能够给我们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我们对政府相关补偿文件以及解决方案持有许多质疑。因此,我想将此次事件向政府反映,我们都是农民,我们家所承包的荒山就是为了植树造林,栽植果树就是为了产果卖钱养家糊口,希望政府能给我们合理解决,望回复。
以上情况属实,我们有具体的视频、录音、照片。
上访人:孙德潭、孙兴海、张素娟、张奎英
联系电话:13190106829、13644233321、
家庭住址:庄河市吴炉镇大沟北屯
2007年:
在未建立500KV变电站前,我们家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政府的通知和文件,就在我所承包的荒山上修建输电线塔基一座,占地(永久占地:143㎡、临时性占地:1729㎡),我家多次因补偿不合理找到吴炉村原书记曲泽文和吴炉政府协商补偿问题,后因协调不成,政府强制性进行施工。最后给我家的补偿共计按2.8亩×6000元/亩=16800元,我家又多次找到吴炉政府和吴炉村领导索要补偿标准,可政府部门始终没有出示任何补偿文件,而且强制性占地。可我所掌握的文件永久性占用林地:3.1万元/亩,临时性占地:1.6万元/亩)
附:文件一(庄政办发【2006】54号)
2008年:
开始修建500KV变电站,同以前一样,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政府的通知和文件,政府开始进行强制性拆迁,分别将我家房子、养鸡棚、果树、松树等一次性拆除,并将我实施拘留5天,将我妻子张奎英传唤至吴炉派出所强逼性进行签字,等我被释放后,我家山上狼藉一片,什么也没有了。此次政府分三次占地,都是永久性占地;第一次占地24.9亩,都是美国黑松、第二次占地2.48亩,都是落叶松、第三次占地4.39亩,都是美国黑松,共计:31.77亩。【并且在现已建立的变电站东、南、西以墙为准,5米内并没有给我家任何补偿,可是变电站内的领导却以这些地方归变电站所有】。最后的补偿款吴炉村只给了16.39亩的钱,按6000元/亩,其余15.38亩至今没有补偿到位,政府始终没有出示任何补偿文件及补偿标准,我多次找吴炉镇镇长和吴炉村原书记曲泽文索要上级补偿文件,可镇长让我找吴炉村,吴炉村又让我找镇里,至今没有一个合理的补偿。
2008年,我委托一名律师将此案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后以此类案件法院不受理的理由一直拖延至今。
2013年:
政府又一次要在我家山上建立220KV输电线塔基一座,经过测量,给我家的动迁补偿通知中标明:(附件二:动迁补偿协议)
落叶松15年生446㎡,政府按2625元/亩补偿;
樱桃树5年生240株,政府按100元/株补偿;
樱桃树2年生12株,政府按20元/株补偿;
毛樱桃2株,按20元/株补偿;
桃树8年生1棵,按300元/棵补偿。
通知下达后,经过我全家人的商量以及预算,政府的补偿标准,均没有达到我家所投入的资金成本。所以,我们对补偿标准难以接受,并向政府索要2013年征地补偿标准,可是至今仍未出示。这些天,一名俗称庄河政府官员,名叫刘长军的领导,率领庄河政府多名官员,分三次胁迫我家签订补偿协议;2013年6月7日上午9点,第一次通知我们签字,居然出示“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庄河市丹大快速铁路工程建设征地动迁补偿标准函的文件”,庄政函【2010】51号,告诉我们这就是标准,我们拒绝签字;2013年6月9日下午1点(周日,非工作日),一位俗称于科长和陈某继续要求我们签字,我们至今没有得到任何通知,也没有哪位领导给我们出示正式的补偿文件标准,我们因此不能签字。随即,政府这位于科长开始下令强制性施工,后经过我家多人乞求制止,直至下午6点左右,政府人员与施工单位工人才撤离现场。
2013年6月15日上午9点,政府官员第一次正式找到我家进行协商,我让我儿子孙兴海前去代表我们一家进行协商,在吴炉政府镇长办公室里,刘长军、于科长、姜波、辛宝海等多名政府领导都在现场进行协商。在协商中,政府人员多次让我儿子孙兴海签订“动迁补偿协议”,并向我儿子说,要现金现在就可以给你,只要签订协议就可以。我儿子在协商中,只求政府领导考虑两点:一是解决我家以前补偿未补到位的钱;二是这次补偿标准我们有质疑,不能以“丹大快速路”的补偿为标准。可在最后的协商中,这两件事都没有得到解决。当日中午12点,我家再一次接到政府通知,下午1点必须强制性拆迁,我家人连饭都没吃,就去山上制止。
在现场,庄河政府出动了10余辆车,其中挖掘机一台,出动庄河政府官员3人、吴炉派出所全部干警、施工单位工人10余人、【并带有伐树用得油锯和汽油】社会不明身份人5人到现场恐吓威胁,有一位不明身份的人,他自称是代表吴炉镇政府来强制施工的,没有出示强制施工令,也没有出示林业部门的树木砍伐证就开始动工,在我们的强烈跪求下,他们直至下午7点左右才撤离现场。
现在,我们全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已造成威胁,我们全家人对以后的生活安全非常担忧,我希望政府能够给我们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我们对政府相关补偿文件以及解决方案持有许多质疑。因此,我想将此次事件向政府反映,我们都是农民,我们家所承包的荒山就是为了植树造林,栽植果树就是为了产果卖钱养家糊口,希望政府能给我们合理解决,望回复。
以上情况属实,我们有具体的视频、录音、照片。
上访人:孙德潭、孙兴海、张素娟、张奎英
联系电话:13190106829、13644233321、
家庭住址:庄河市吴炉镇大沟北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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