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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发生医疗事故谁赔偿?

 06-27 21:55  悬赏 0  发布者:gufei6……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
我父亲被张某开车撞伤,第一次入院治疗时,张某垫付了医药费等费用,后张某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付了张某。我父亲出院后,未愈,鉴定为医疗事故,第二次入院治疗。我们先起诉了医院,法院判决医疗事故成立,医院承担70%的责任,我们承担30%的责任。现在我们起诉张某及张某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要求二被告承担我们在医疗事故案中承担的那30%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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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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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6月27日 22时03分
你好,因为交通事故是导致你父亲医疗事故的诱因,因此,起诉张某及张某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要求二被告承担我们在医疗事故案中承担的那30%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是合理的。
追问:

你好,周律师,我们咨询这边律师说,医疗事故和交通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而且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完了,我们不能再要求张某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了,是这样吗?

回答:

医疗事故应该由医院来赔偿,交通事故应该由保险公司和车主来赔偿,赔偿的主体不一样,因此,医疗事故不可能是保险公司来赔偿的。

追问:

我们认为,我们在医疗事故中承担的30%的责任是车祸造成的,应由交强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是合理的吗?

回答:

你好,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是合理,如果不够,还可以要求车主承保的商业险中来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答很详细,很好,为我们诉讼指明了方向!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7 22:01
合理。
追问:

为什么合理呢?我们咨询这边律师说,医疗事故和交通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而且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完了,我们不能再要求张某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了。

回答:

因为医疗事故是发生在治疗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中,医院承担了责任,剩下的30%即交通事故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6-27 22:06
你好: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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