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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过户给我很容易,难道它不是赠与吗?

天津-南开区 06-30 14:20  悬赏 0  发布者:法律解决争议 给我留言  回答:(7)
既然公有住房使用权可以置换转让,那么,赠与按理说也是应该可以的。可不少人说不能赠与。但津房置换却又说,置换也好,赠与也好,只要你们双方愿意,我们就给你们办理过户手续。可见,从津房置换工作人员的表述中可知,赠与也是可以的,一人愿意把房子过户给另一人,他们干涉不着。我也觉得是这样,比如,我母亲愿意把房子过户给我,几乎不存在任何问题,只要变更一下承租人即可,不存在任何障碍。如果说公有住房使用权不能赠与的话,那么,假如我母亲把房子过户给我这么轻而易举的事,难道不是赠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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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02 07:42
属于变更承租权
追问:

那么,双方协议变更承租权是否有效?

回答:

需要公证或直接变更承租权

回复时间: 2013-06-30 14:30
变更承租人并不对于赠予,公产房不是自己的财产不能赠予,除非买产权之后。
追问:

那对方协议过户给我,如果不是赠与,那又是什么协议呢?可以依照该协议,让对方过户给我吗?

回答:

其他亲属承租人放弃承租,你可享有优先承租权。

回复时间: 2013-06-30 14:31
这是法律术语,公产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或企业等,不属于个人,个人没有权利直接赠与,但可以置换,是通过津房置换的方式变更承租人。所以,您所说的是,您母亲把公产房过户给您,实际是得到公产房的承租权,但并不是所有权,房子该是国家的还是国家该是企业的还是企业的。
追问:

这我就不明白了,既然可以置换,那为什么不能赠与呢?因为置换的是使用权,而赠与的也是使用权,而不是公产房本身。赠与和置换的都是变更承租人,都没有改变公产房的性质,两者似乎属于同一种意义上的事情。

回复时间: 2013-06-30 19:33
公产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或企业,不属于个人的,不是个人私产,所以不能赠予,赠予的应是个人所有的财、物。公产房可能过置换的方式变更承租人。
追问:

我说是赠与,可能不准确,我只是笼统地说说,你要能把你知道的其它的更多的事情阐述一下,那就更好了。置换的是承租权,而“赠与”的也是承租权,两者有什么不同吗?你们总是抽象地解释为公产房是国家的,可我们转让(置换)的或赠与的不是公产房本身,而是它的使用权(承租权)。

回复时间: 2013-06-30 21:06
母亲愿意将承租权转给儿子这完全没有问题,双方同意就可以进行承租权变更。只不过这不叫赠与。赠与指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是所有权的无偿转让行为,而公产房原承租人不具有所有权,只是承租权的无偿转让,不叫赠与
追问:

谢谢!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7-01 05:53
两码事,合法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有权赠与他人,公产房,顾名思义,产权不是个人的,所以你所说的只是个变更承租权的问题,变更之后还是没有所有权。
回复时间: 2013-07-01 15:22
公产房变更承租人是依照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规定,进行变更的,不是赠与行为,只是两者相似,都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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