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李保忠  王为华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

上海-徐汇区 07-01 08:07  悬赏 0  发布者:gwf110……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在医院上班,是劳务派遣的!工作岗位是分诊台。就是在门诊负责叫号维持次序的!我们这种应该享受同工同酬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1 08:14
应该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
回复时间: 2013-07-01 08:23
应当享受同工同酬。
回复时间: 2013-07-01 08:34
你好,应当同工同酬!
回复时间: 2013-07-01 08:40
应该享受同工同酬,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7-01 08:56
应同工同酬,当然,合同约定也很重要
回复时间: 2013-07-01 09:01
同工同酬的诉求,需要在同类岗位不同报酬、薪酬制度差异化规定等方面提供证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于今天开始实施,这个问题确实值得关注。
回复时间: 2013-07-01 09:13
应该享受同工同酬,这是法律规定的。
回复时间: 2013-07-01 09:51
按合同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7-02 16:48
应当享受同工同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南商丘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云南昆明
河北保定
黑龙江黑河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502
广西 柳州
人气:709429
湖北 襄阳
人气:439561
湖南 长沙
人气:54494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0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