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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关于财产分割问题

 07-03 08:57  悬赏 0  发布者:懒猫猫123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2)
我跟老公现在住的房子是婚前他父母出的首付,婚后我们共同还贷款的,但是购房合同注明他妈妈占80%,我和老公每人10%。婚后又由他父母出资首付买了套房屋,只写了他老公的名字,这个房子还没开始还贷。请问这两套房子我能分到多少?我们有个9个月大的孩子,我会要孩子的抚养权。
我们两个人没什么存款,他住房公积金里有两万多块钱算是共同财产吗?
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他将房子转移到孩子名下?
问题补充:
孩子的抚养费我应该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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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03日 12时01分
第一套房你可以要求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第二套房视为父母对你们的赠与,你可以要求分割。
孩子不满两周岁,由母亲抚养。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对方收入的百分之20-30.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3 11:15
你婚后还的部分有你一半。
我的补充: 2013-07-03 11:16
包括相应的增值部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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