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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计生办显示我离婚生子,请问我能要求他们更改吗

安徽-合肥 07-03 13:12  悬赏 10  发布者:kaili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以前未婚生子,那个时候我年龄不到十八周岁,后来跟小孩的爸爸相处的不是很好,性格各方面都不合适,后来我们就分手了,一直也未联系,我到去年跟我现在的老公结婚了,今年发现自己怀孕了 然后我老公家那边说要办准生证,让我回我娘家那边找妇联主任开具初婚初育的证明,再拿到计生办盖章就可以了,于是我就会自己娘家找妇联主任给我开证明,她竟然说只能给我开再婚再育,如是我就问她我那个时候没有结婚,怎么叫再婚呢?她说那小孩是那里来的,她说她只能开再婚证明,我没有办法就让她开了,然后我就去找了计生办,跟计生办说了情况,可是计生办也是说给我开不了初婚,而且我这等于是第二胎,我要求他们把我的档案给我看,我看到的是我在计生办档案显示是离婚生有一子,我都没有跟小孩子的爸爸结婚怎么能在我的档案写离婚呢,我要求他们把离婚的字眼更改,他们说改不了,有孩子是事实,这样他们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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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03 15:52
你好,可以要求他们更改
追问:

可是他们说那小孩子怎么来的,我昨天也找了县计生委,可是他说只把我的情况向我的户籍地乡镇反馈的,到现在也没有给我答复。我改怎么办啊

回答:

你好,你不符合初婚初育的条件,只能要求计生办据实填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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